根据《额济纳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征缴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额社险发〔〕字第31号)文件和《额济纳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年度农牧民城乡居民及城乡居民缴费通知》(额社险发〔〕字第36号)文件精神,年度额济纳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年养老保险、新农保开始缴纳,现将有关参保缴费事宜公告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
(一)参保缴费对象
农村牧区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人员,新生儿及60岁人员先登记后缴费。
(二)缴费标准
按年实行预缴制一次性征缴,征缴标准为每人元/年,个人自行缴纳。
(三)代缴对象
1、额济纳旗当地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孩子由政府财政代缴(高三毕业生及外地上学的除外)。
2、城乡低保户、五保户、三无、三民人员由民政部门代缴。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老农保(农牧民养老保险)
21—56岁农牧民享受禁牧、草畜、公益林补贴的农牧民缴纳每人元/年,享受半农半牧补贴的农户缴纳每人元/年,从草原奖补资金中代扣代缴。
(二)新农保
20—59岁每人元/年,个人自行缴纳,纸质发票凭缴纳小票到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打印后自己保存。
三、不缴纳城乡居民医疗、养老、新农保人员
(一)农场五七工;
(二)按个体工商户缴纳养老保险人员;
(三)按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人员;
(四)高速公路上班人员(自行与单位核对);
(五)已经领取新农保退休金的退休人员;
(六)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人员。
四、缴费时间
(一)年12月20日前完成缴费。
(二)每月25日到下月1号期间进行月结账不办理征收手续。
五、缴费地点及缴费方式
请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就近的缴费网点缴费:
(一)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
(二)农村信用联社(金洋酒店旁)
(三)居委会代办点:吉日嘎朗图居委会、赛罕陶来居委会、苏泊淖尔居委会、新村居委会
(四)巴彦陶来苏木社会事务办(办公)
年12月20日为缴费终止时间,征收系统将自动停止,请各嘎查领导通知到位,农牧民及时缴纳,过期未缴纳人员后果自负。
???长按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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