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马蹄金 > 马蹄金习性 > 正文 > 正文

巴彦县卫生健康局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开

  • 来源:本站原创
  • 时间:2021/11/14 15:16:56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我县医疗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1.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行为。2.依法依规查处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医师执业证书》行为。3.严肃惩治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行为。4.严厉打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行为。5.依法依规查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行为。6.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及药品采购、销售、库存管理混乱等行为。7.查处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8.严厉打击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9.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10.严厉打击医疗机构校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11.严肃处理违反“看病不求人”相关规定的行为。12.依法查处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丢弃、买卖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13.严格治理医疗污水,严肃查处直接排放未经严格消毒的医疗污水等违法行为。14.严肃查处违规收受“红包”、回扣,不在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等行为。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15.重点查处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16.惩治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备案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17.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      

年10月29日      

   

来   源:巴彦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曹春雷

编   辑:李继成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本文编辑:佚名
转载请注明出地址  http://www.matijina.com/mtjxx/9288.html
热点文章

  • 没有任何图片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任何图片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Copyright © 2012-2020 马蹄金版权所有



现在时间: